相机

我们学校现在不允许带相机。原因是怕影响学生的学习。这和 CCF 因“扰乱竞赛秩序”为由,给暴戾语言禁赛的处罚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这项政策刚颁布时,大家都不习惯。但回想,很早以前,不知道某个时候,教育部说不能带手机,于是便不能带了。

这完全可以类比。手机不能带,最大的原因是玩游戏。学习机不能带,是因为刷系统后可以玩游戏。电子产品同理。

还有一个可以类比的,是国内游戏网站,如 4399、微信小程序等。

对于这种情况,应该完全由监护人完全掌握。监护人可以剥夺被监护人使用电子产品的权力,可以随时搜查被监护人是否持有电子产品,可以随时没收被监护人的权利。同时监护人应该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及电子产品。若被监护人不服从管教,可以送至有牌照、有资历的少管所。

然而学校、教育机构是哪里来的权利的?教育机构具有处分权,但在这里使用无疑是一种滥用。当使用电子产品影响课堂纪律时,使用处分不为过,但是当只是影响自身学习时,最多应当约谈监护人,当监护人有代监护需求时,校方给予配合足够了。并且这还是由教育部颁发的,而不是由校方规定的。

这说明这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失败。

当青少年形成网瘾,应当由监护人处理,监护人无法处理便剥夺监护权。

CCF 的唐氏行径虽原因不同,但反映出的问题是相似的。是公权力的滥用(在此膜拜 @StudyingFather 以及他的回答)。

不允许带相机,恐怕是怕学生获得校园管理不当的证据。如果侵犯肖像权,则只需执行法律程序。如影响学业可找监护人约谈,不必使用处分。


今天看年级汇演法治情景剧,里面有一幕是旁观者使用手机拍照对霸凌行为取证。现场观众们出现了很大的反响。我旁边的同学说,禁止带相机只会让霸凌者因无法取证而增加霸凌行为。

我回答:“不,无法取证就是没有这回事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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